重要!宁夏将开展第四季度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监督执法检查
来源:宁夏住建厅
近日,宁夏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时间:自11月中旬开始对各地冬季施工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账、随机抽取受检工地等方式进行。
检查内容:
(一)全区各地开展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扬尘管控情况。包括文件通知传达、监督检查、执法处罚、通报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情况。
(二)进入冬季仍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三方责任主体履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编制、审核冬季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冬季施工等。冬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到属地主管部门备案等。
(三)冬季施工质量管理情况。有无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湿作业、防水、焊接等作业防冻、测温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格。
(四)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包括深基坑、深沟槽、地下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检查情况;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防护情况;采暖设施配备及防火、防中毒、危化管理措施等情况。
(五)检查建筑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六)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文件原文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区气温逐渐下降,大风、霜冻等灾害天气频发,基坑沟槽、脚手架、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施工安全风险加大,进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为加强全区建设领域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8〕3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冬季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开展第四季度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冬季施工管理,严格冬季施工条件,杜绝抢赶工期、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现象,扎实做好冬季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重点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等。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自11月中旬开始对各地冬季施工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账、随机抽取受检工地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全区各地开展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扬尘管控情况。包括文件通知传达、监督检查、执法处罚、通报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情况。
(二)进入冬季仍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三方责任主体履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编制、审核冬季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冬季施工等。冬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到属地主管部门备案等。
(三)冬季施工质量管理情况。有无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湿作业、防水、焊接等作业防冻、测温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格。
(四)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包括深基坑、深沟槽、地下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检查情况;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防护情况;采暖设施配备及防火、防中毒、危化管理措施等情况。
(五)检查建筑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六)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四季度为建筑行业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第四季度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企业自查和属地排查,对安全隐患风险管控再深入、再促进、再落实,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得力、隐患整治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禁抢赶工期行为。按照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自11月1日起至来年3月31日期间为我区冬季采暖期,在此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杜绝赶工期、抢工等行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的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节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组织现场施工。
(三)抓好冬季施工管理关口。对于拟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要编制冬施方案,在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基础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复核自身的冬季施工条件,不符合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条件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属地对辖区企业、项目部冬季施工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仍强行冬施的三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现场要落实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及安全培训交底制度、强化现场保温措施、加大采暖设备及劳保装备投入力度、严格现场临建设施防火等级,凡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工程,一律停止施工,并做好现场维护。
(四)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各地要紧盯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紧盯前期被责令停工、诚信记分的建筑企业,紧盯安全生产任务重、风险高、隐患多的工程项目。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2.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检查表
3.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5.建筑市场检查表
6.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表
7.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