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一、修订《细则》的背景?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2013年,我厅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发〔2013〕106号)(以下简称《细则》)。随着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细则》中的一些规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逐渐减弱,2018年住建部修订了《办法》,《细则》中部分措施要求与住建部《办法》的要求已不统一,《细则》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新要求,因此我厅决定对《细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细则》的主要目的?
修订《细则》的目的是与住建部《办法》对接,以“机构+人员+项目”为管理主体,以“日常监管”和“信用评价”为手段,进一步完善了施工图审查监管机制,强化了审查人员管理、诚信管理。《细则》印发执行后,将对规范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市场行为、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三、《细则》的适用对象?
凡在我区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在自治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的区内外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均应遵守本《细则》开展工作。
四、《细则》的实施主体?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对全区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审查机构管理、审查人员管理、审查项目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审查机构管理中主要明确了图审机构数量、承接业务范围分类、申请程序和要求,特别强调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审查人员管理中主要规定了人员的分类、公布、变更等内容。审查项目管理中主要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主体、程序、主要内容和要求,并对备案、报送信息工作进行了明确。监督管理中主要规定了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实行信用评价管理,明确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措施。
六、《细则》自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本细则自2021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发〔2013〕10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