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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和拟废止及宣布失效文件目录》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1-06-22 10:47:37 阅读数:752
关于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和拟废止及宣布失效文件目录》意见建议的函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法发〔2020〕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法发〔2020〕9号)、自治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宁专治办发〔2021〕1号)要求,我厅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宁建发〔2016〕111号)的基础上,对现执行的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和拟废止及宣布失效文件目录》。现公开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24日前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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