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监管 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8月4日从宁夏生态环境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为发挥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安全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实施以防为主、人物同防、闭环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及内部管理,坚决防范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我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紧盯定点医院、隔离场所、污水处理厂、医废处置中心四个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督促单位和企业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涉疫情医疗废物管理严格落实“专人管理、专车转运、专区收集、专送处置”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重点对全区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和承担病毒检测的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加快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控设备和医疗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进度,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坚决守住环境风险底线。
同时,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妥善做好医疗废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等;加强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并做好数据分析预测预警。重点对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水消毒情况加强监督监测,严禁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外排和超标排放。
此外,我区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倾倒、焚烧医疗废物行为,加大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及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环境监管。对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违法违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医疗废物或废水的,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各自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盯疫情防控各方面、各环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务必严把关口、守好防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检查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各环节系统排查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指导各单位做好应急演练和疫情物资储备,全面查补潜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消除疫情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