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5年Ⅱ类优水质
1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近年来我区按照“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提升”的治理思路,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截至2021年,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实现连续5年稳定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近年来,宁夏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自治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建立了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责任体系,将市县河湖长制工作纳入自治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管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多部门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截至2021年年底,宁夏与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了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上下游省区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出台方案初步建立了区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了解,2016年以来宁夏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33亿元,重点实施黄河支流和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沙湖水污染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先于国家组织开展了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核查工作,核查各类排污口441个,分类、分阶段开展入河湖、沟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3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废水实现全收集处理。宁夏率先全国完成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任务,制定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衔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填补了我区污水处理厂地方标准空白,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国家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宁夏的水污染防治向‘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利用’转移,治理重点由末端治理、点源治理向过程控制、生态修复、自然恢复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记者 李锦 实习生 杨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