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预防养护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2年公路养护项目库的批复》(宁交函〔2021〕360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交函〔2022〕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G110线简泉至第二农场渠中桥桥头十字路口段等六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6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为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2.2工程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境内。
2.3工程概况:
G244线K46+000-K71+000(G244线K46至高仁乡)段计25km预防性养护工程:二级公路,旧路整体铣刨1cm,病害处治后整体采用3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S101线K23+138-K32+994(平罗县暖泉至平罗县西大滩)段计9.856km预防性养护工程:一级公路,旧路整体铣刨1cm,病害处治后整体采用3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S301线K30+000-K34+401(马家湾四队-国道110交叉路口)段计4.401km预防性养护工程:二级公路,旧路整体铣刨1cm,病害处治后整体采用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G110线K1174+613-K1200+441(简泉-第二农场渠中桥桥头十字路口)段计25.828km预防养护工程:一级公路(部分路段二级公路),旧路整体铣刨1cm,病害处治后整体采用3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别(A组),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4月8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组内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才被认可为成功报名的投标人。
4.3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对应组别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4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别中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当出现不能平均分配的情况时,通过电脑随机确定余数所在标段。
4.5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7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4.8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9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组和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要求,即日起,一楼大厅执行单侧进出管控制度(大厅正门为入口,办公楼东侧小门为出口)。请各交易主体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出入,在一楼大厅主动测温登记领取通行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查验,外省来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依次排队乘坐电梯,未佩戴口罩者严禁进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转载。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