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微视频竞赛的通知
宁建(建)发〔2022〕24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措施落实落地,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2〕70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决定举办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微视频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安全技术记心间 生产安全有保障”。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建设工会
协办单位:宁夏网虫科技传媒有限公司
三、参赛作品选题范围和内容
本次大赛限定以区内施工现场常见环节安全技术交底为主题,以视频形式(不包括动漫、3D等),通过故事情节引入,就某一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展示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
参赛企业可在范围内选择题目进行制作,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例范围(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土石方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场内专用车辆等)。
四、参赛对象及方式
参赛对象: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参赛方式:市级比赛由五市及宁东地区自行组织,自治区级比赛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宁夏建设工会联合组织。
五、时间安排
(一)市级比赛(即日起至6月17日)
由五市及宁东地区组织建筑业企业进行初选,各地对本地评出的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与自治区级比赛(各地竞赛方案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各地推荐优秀作品指标:银川市20个,其他各市和宁东地区各10个。
(二)自治区级比赛(6月20日-6月底)
五市及宁东地区以正式表彰文件推荐本地区优秀作品,参赛视频由主办单位将各地优秀作品审核后,委托宁夏网虫科技有限公司上传至活动平台。
作品报送方式:以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将作品成片2份(1份视频右下角有企业名称水印,1份视频无水印、无企业名称)、工作版1份以及相关材料(《参赛作品汇总表》和《参赛作品推荐表》)于6月17日之前邮寄或送至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6楼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所有征集作品不予返还。
1.网络初选。6月20日至6月22日,由各参赛企业通过自行上传参赛作品至抖音、快手、微视等多媒体平台和发动员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活动链接等方式,扩大评选活动和参赛作品影响,广泛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知识。参赛作品网络点击和转发等宣传情况凭证务必于6月24日前发送至评选工作电子邮箱(zongzhananquanke @163.com),查验通过后即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凭证视为放弃参与比赛。
2.专家评审。6月25日至6月底,由主办单位邀请行业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得分1-30名的作品作为“全区优秀作品”,奖励诚信分值200分,得分31-70名的作品作为“优秀组织奖”,奖励诚信分值100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通报表彰,记录企业良好行为。
(三)作品公示及通报表彰
6月底至7月上旬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统一通报表彰。
六、参赛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创意,贴合主题,符合实际,能够引起广泛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
2.参赛作品要保证画质清晰,分辨率需达到1920*1080,视频时长控制在180秒-300秒之间,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文件。
3.每家企业只能在五市及宁东地区投稿一份作品,一旦发现重复参赛,取消参赛资格。
4.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视频,不得抄袭。
5.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企业承担。
6.获奖的视频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剪辑、播放使用。
联系人:李振刚 联系电话:0951-5179539
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
2.参赛作品承诺表
(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