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顺民意 多方参与谋幸福
来源: 作者:南岭 责任编辑:徐雨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民生福祉和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今年年初以来,广东省以完善政策措施体系为引领,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导向,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改造了一批雨污水管网、停车场、充电桩、电梯等设施,解决了部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系
根据国家要求,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广东省继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发布工作指引,规范改造标准。今年1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2022版),全流程融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为各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规范和标准。各地积极推进,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广州市制定印发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工程设计指引:基于“一个核心、三大生活圈、七大特色目标”,制定了各项改造内容的总体要求和设计指引,并对海绵城市、智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场地设计等内容进行专项设计导引,对公众参与、资金筹措和后续管养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
实施双“清单”,提升改造成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足实际,在提升改造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发布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和激励清单。负面清单严禁老旧小区改造未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改造计划不科学不合理、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内容未做到应改尽改等,为改造工作划出了“底线”要求;激励清单鼓励支持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片区联动改造、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等,为改造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与之配套在补助资金分配时,对双“清单”实施效果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加强培训交流,宣传推广经验。巩固运用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每周一督导、两周一培训、每月一调度、经验即时转”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培训指导。
引导社会力量 创新工作模式
创新改造模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进一步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化提升质量和效果的通知》指导各地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谋划,有效整合、盘活存量资源,结合实际推进“F+EPC+O”(投资—设计—施工—运营服务一体化)等改造模式,培育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全链条参与改造项目的谋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地积极行动,结合实际进行实践探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落实企业责任。大力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职责,采用“专营专改”新模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短缺和持续运维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联合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印发文件,要求专营单位出资、出力、出技术,支持城镇老旧小区“三线”下地(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由架空改为埋入地下)及智慧化改造。近三年,省内各专营单位已累计出资超过5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今年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预计安排2亿元,支持全省100多个老旧小区“三线下地”和智慧化改造示范项目。
鼓励居民合理出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提升老旧小区居民参与度。2020年至今,全省居民共出资11.8亿元参与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已落实居民出资1.8亿元。
营造良好氛围 共建美好家园
党建引领,党员先锋模范“带着改”。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为群众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持,全省各地进行了有效探索。梅州市出台党建引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等文件,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积极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动小区居民中的党员加入小区改造行列。鼓励党员带头提出改造建议、做好群众工作、参与小区改造,监管施工建设、破除卫生痼疾、营造文明新风、参与公益活动、进行小区管理。
宣传引导,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江门市通过开展设计竞赛的形式,吸引公众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要求以老旧小区既有公共空间为设计对象,研究并根据原有公共空间的特点优化老旧小区功能,打造改造新亮点。
全程参与,让居民当改造的“话事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全过程广泛深入听取居民的意见,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闭合管理新机制。广州市坚持“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充分尊重居民意见,成立“共同缔造”工作坊,开展“大师作·大众创”活动,以居民需求为目标,为社区改造集思广益、出谋划策;改造后,组织居民代表参与验收,推动做好后续管养,让改造成果充分为群众共享。居民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模式,激发了居民的改造热情,也赢得了居民的信任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