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4.8”永宁县南樾府项目高坠事故的通报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建(建)发〔2024〕22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4月8日,永宁县南樾府项目工地4#楼7层卸料平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稳定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现将该起事故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该事故工程为永宁县南樾府项目工地。项目建设单位:宁夏立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生武;施工单位:宁夏永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涛;监理单位:宁夏创展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杰。事故现场初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缺失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二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复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频繁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有效履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施工现场多名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进场报审且部分证件属无效证件;五是未严格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要求。目前,具体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正在调查中。
二、处理意见
(一)责令永宁县南樾府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排查整治结果报永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责令宁夏永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暂停施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排查整治结果报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在停工整改期间,不得在全区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
(三)责令宁夏创展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在全区范围内监理的所有在建工地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结果报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验收。
(四)责令永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逐项目、逐企业、逐设备”排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无法立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排查整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危险作业监护人和安全日志“三项制度”,抓紧抓实抓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开复工项目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严把开复工安全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各地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对派驻项目部管理人员开展开复工培训,严格落实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严禁培训学时不达标直接上岗作业或以班前交底作为复工培训。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培训教育学时不达标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夯实责任,全面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强化危大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厉打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对辖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给违法违规行为以有力震慑。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