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责任单位遵照执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7日
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三、鼓励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安排3000万元“以旧换新”购房补贴专项资金,对出售区内外自有住房后1年内购买银川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面积不超过170平方米,专项资金补完为止。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的旧房“全城推、优先卖”,在约定周期内旧房成功售出,则换购新房协议生效,反之则协议失效,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展购房促销活动补贴。安排3000万元促销活动购房补贴专项资金,对购买银川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面积不超过170平方米,专项资金补完为止。2024年对政府鼓励支持举办的正规大型房屋博览会、房车展等“房展会”促销活动,对在活动现场成交的前500套商品住宅额外给予每套5000元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企业对参与促销活动的房屋给予额外优惠。
五、优化购房落户和入学条件。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后,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在项目预售时,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入学依据,购房人子女可凭网签备案合同,到购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六、提高住宅用地供应精准性。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根据人口增长、住房需求及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实施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根据市场定位和企业需求,提前对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配套等核心规划指标进行商议,在符合该地块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可按商定的核心规划指标参与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七、扩大高品质住宅产品供给。在符合地块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容积率在1.0-1.5之间低密高品质住宅产品。
八、鼓励房地产项目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按出让起始价的20%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总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在取得“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缴清。
九、积极消化存量商品房库存。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以需定购”,回购库存较大、流速较慢且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参照市场评估价,按照双方议价结果,回购居民待售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房源。
十、积极处置房地产市场风险。研究制定保交房实施方案,全面摸清保交房项目底数,严格保交房项目范围,通过纳入房地产融资支持“白名单”、国企收购、破产重组、追回抽逃资金等方式,一项目一策分类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除“房展会”补贴政策外,其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上位政策调整,按上位政策执行。此前我市已出台政策在有效期的继续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从优从高执行。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执行。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市住建局所有。